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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功國小百週年校慶藝文徵集活動辦法

王功國小百年校慶吉祥物設計比賽
    為慶祝本校百週年校慶,追求健康樂活、創新、卓越的優質形象,邀請親師生激盪腦力、共襄盛舉,發揮創意及美感,設計具代表性之校慶意象之吉祥物,共同歡度校慶。
一、參加資格
1.對象:(一)學生組:限本校學生參加。(二)社會組:本校同仁、校友、家長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。
2.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最多1件。
二、吉祥物設計主題
吉祥物須可擬人化,具有表情、動作之有形生命體,以創意呈現王功國小「有禮、積極、熱情」學生圖像意涵之設計。
三、作品規定
1.參賽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,不可抄襲、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,違反規定者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。
2.作品創作方式不限電腦繪圖或手繪,但參賽作品應以八開大小格式製作,並可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傳製作物上,作品入選後需提供主辦單位進行修改與運用。電子繪圖格式:長 1500 像素 × 寬 1500 像素以上;檔案解析度:360dpi。
3.作品設計時應考慮能製作成布偶型式穿於人的身上,放大、縮小、應用於各類材質。
4.作品名稱應包括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,標註於「吉祥物設計稿」的適當位置,名稱應便於發音、記憶,而主辦單位有權利修正其名稱。
5.吉祥物設計將會應用於日後各種學校活動中(不局限於建校 100 周年校慶)。
6.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方法上,要適用於平面、立體、電子媒介之傳播與再創作。
7.吉祥物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,但應符合善良風俗習慣之要求。
8.獲選作品將縮小成約2*2cm大小運用在印刷品上,創作者請考量線條、顏色、具像不宜太過於細小。
9.設計主題說明:「吉祥物」設計應以全彩線條或圖形表現,力求簡潔而內蘊本校精神及符合校慶100週年主題。
10.報名表與設計理念(100字內)與作品一同繳交,參與設計者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11.參賽作品請於108年9月6日繳交至教務處。
郵寄者請寄至528彰化縣芳苑鄉功湖路王功段481號 王功國小教務處收(以郵戳為憑),電子檔請寄wges123@gmail.com電子信箱。
12.實施計畫及報名表請向教務處索取或至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wges.chc.edu.tw/)自行下載,送件時請務必詳細填列聯絡資料。
四、評選
1.評審標準:美感與創意性 45% ,完整性 30% ,擴充應用可行性 25% 。
2.作品評審:由校長、處室主任及外聘美術專長人員3名擔任評選委員,選定符合本校100週年校慶主題之作品。
3.第一次評選結果預訂於 108 年9月9日公佈,最多選出10件作品進入全校票選階段。
4.第二次由全體師生於108年9月12日進行票選並依得票數高低決定名次,結果將於學校網頁公布。
5.兩組最高得票者,學校評審小組有權選擇其一,以作為本次徵選之吉祥物。
 
五、活動獎項
學生組:1.第一名:1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800元。
        2.第二名:1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500元。
        3.第三名:1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300元。
        4.佳  作:2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。
社會組:1.第一名:1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3,000元。
        2.第二名:1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2,000元。
        3.第三名:1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金新台幣1,000元。
        4.佳  作:2名,頒予獎狀乙幀及獎品乙份。
 

 
 
「印象王功」老照片徵集辦法

一、主題
   王功國小創校一百周年,以「印象王功」為主題,補捉與呈現王功國小過往的、現在的生活周遭瞬間的印象,呈現百年來歷史意義。
二、老照片徵集
‧徵集王功學生時期舊照片,彩色、黑白不拘、數量不拘。
‧內容以競賽活動、校園景觀、比賽展演、上課情形、上學交通方式、早期用具...... 等均可,年代殷遠者尤佳。
‧照片背面請下載浮貼報名表,並附簡單說明即可。例如,拍攝時間、照片內容。
‧凡參加徵集之照片如有違反著作權行為者,其法律責任由提供者自負。
‧本活動所徵集之老照片,原件由學校掃描為數位檔後歸還提供者。
‧請於報名表詳實填寫個人資料及簽名。
三、獎勵
  凡提供老照片者將獲得百周年紀念品乙份。
四、截止日期
即日起至108年10月31日止。
五、寄件方式
請寄至:528彰化縣芳苑鄉功湖路王功段481號 王功國小教務處 收或電子檔
E-mail: wges123@gmail.com電話:(04)8932182分機701傳真:(04)8932137

 
報名表單請下載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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